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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不合格食品,校园超市被处罚5万元

发布时间:2019-09-25 15:44:13 来源:大河报

校园食品安全,事关学生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。校园超市经营的食品,大多数销售给孩子,更需要保证食品来源正规,进货时索证索票。但是,仍有校园超市没有做到。近日,叶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县某学校超市经营的油炸方便面进行了抽检,抽检结果显示酸价(以脂肪计)(KOH)不符合GB17400-201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》要求。〔酸价(以脂肪计)(KOH)超标过高则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、腹泻并损害肝脏。〕学校超市负责人已认可检测结果。

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时,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批次油炸方便面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照,该局执法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,对该学校超市做出没收违法所得30元并予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当事人已主动履行。

众所周知,方便面是快餐面,广受大家的欢迎和青睐,但由于是油炸食品,食品添加剂多达300余种,它们分别起到增色、漂白、调节胃口、防止氧化、延长保存期等多种功能,如按规定添加都是可以食用的。

叶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刘国平说,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,持续加大对校园食品的抽检力度,不断加强对校园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店进行监督检查、规范指导,督促他们规范化经营,为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。